吃瓜热门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增值税起征点标准等征管问题 – 新京报

据北京新华社记者获悉,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标准等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明确起征点标准确定、税收优惠适用等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制定操作要求,加快实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次税收公告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确定细则。今年起,单次纳税标准由每天销售额500元提高到1000元。他还明确,自然人通过“反发票”租赁房产、销售废品等六种特定情形的,不再适用每次1000元的纳税义务起征点。相反,每月的销售额在正常纳税的基础上直接适用10万元标准。 “这样的政治安排兼顾了税收效率和公平。一方面,通过允许延续较高的阶段性税基点,可以有效减轻个人税收负担,降低税收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明确阶段性税基点应根据相关情况,利用所有应税交易的营业额进行‘打包’,可以避免单独申报和累计超额问题,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国家税务总局财政科学研究所.他还在税收征管机构也明确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将可以灵活享受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且营业额未达到门槛的ld,纳税人可以选择对应税交易全部或部分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引入了链式征税抵扣机制,即‘循环征税’,因此小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对象一般是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抵扣投入品。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小纳税人可以灵活选择是否对某些交易进行免税。是否减免,取决于您的经营情况。放弃单笔交易的税收优惠并不影响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他应税交易(记者刘凯雄)编辑。新京报